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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中核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产业金融机构组织建设,进一步提升管理创新能力,吸纳优秀人才,经中核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,对总部财务部、法务部、资本运营部和所属产业金融机构有关职位进行公开招聘。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履历分析、确定考察对象、组织考察、组织决定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对聘用者实行试用期制度,处级及以上干部试用期为1年,一般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再正式聘用,聘期3年。不能胜任者解聘试任职务。 本次招聘同时面向集团内及社会。集团内应聘者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2种方式。集团成员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选;集团内个人报名需征得单位同意。集团外应聘者采取个人自愿报名、“猎头公司”推荐和组织定向定人3种方式。 聘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工资福利待遇,总部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北京,金融机构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北京或上海,不承诺解决住房及当地户口。 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8:00~10月8日17:00,所有应聘者均通过电子邮件报名,每个应聘者可报2个职位,填报《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并提供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历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等应聘岗位需要的资格证明材料。集团内应聘者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应聘同意函,集团内单位推荐者,须填报《公开招聘报名表(单位推荐)》。所有招聘表格请从中核网下载填写。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(请压缩至不超过10M的文件包)发送至报名邮箱。应聘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竞聘资格。通过资格审查者,笔试、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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